今天是大年初二,這個年越來越沒意思了,村有個傳統的叫法叫做姑爺節,因為按照農村的說法,出嫁的女兒初二前(主要是初一和年三十)是不允許回家的,從初二起才能回娘家走親戚。除了走親戚之外,還有很多買票比較晚的農民今天都還奔走在返鄉的路上。現在幾乎所有的農民都覺得農村的年味兒也淡了,再也找不到小時候的那種感覺了。大把的時間除了被手機、電腦、朋友等占據之外,和家人真正相處的時間并不是很多。而且,為了整治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今年許多地區都下達了禁炮令,在一些村里,也拉起了“敢放一掛鞭,拘留15天”的宣傳標語。如此一來,這個年的味道就變得更加冷淡了。
據系,放鞭炮是我國農歷春節期間的一項傳統習俗,傳說人們放鞭炮就是了嚇唬一個叫做“年”的怪獸,同時也具有紅紅火火的象征意義。但是,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禁止燃放鞭炮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那么,為啥要禁止燃放鞭炮呢?有專家給出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原因,句句說的在理。
一:燃放鞭炮污染空氣,破壞環境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朋友都愈發重視環境污染給身體、生活造成的危害。因此,不管是在城市還是農村,不少人都已經有了環保意識,春節期間鞭炮集中燃放,既體現了活躍歡快的氣氛,也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二:燃放鞭炮釋放大量噪聲,影響人們休息
在農村,從除夕夜的12點開始,一直到初一早上的6、7點鐘,都是大家集中放鞭炮的時間。無疑,這影響了不少人休息,難免會吵醒一些已經熟睡的人。據了解,不少人對于大半夜燃放鞭炮的行為都是有怨言的。
三、燃放鞭炮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威脅人身安全
每年春節,從新聞上都能了解到一些因為燃放鞭炮而起的安全事故,顯然,這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而農村實施“禁炮令”則是從源頭上杜絕此類問題,不少人對于此項的解釋是沒有辦法拒絕的,也是十分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