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延期30年,這個政策對于大多數的農民來說,都是歡喜的,因為土地增值,承包權也穩定下來了。
但是對于少數人沒有分到地的農民來說,就會有點擔心延后30年的土地承包期是不是意味著往后更長時間都沒有機會分到地呢?而且到底要怎么解決“無地農民”問題呢?
雖然說大規模重分是不可能的,但根據我國土地承包制度當中“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微調當然是可以的。
比如說在村里承包地基本穩定的前期下,村集體可以協商決定給某個內部成員分地,只要有2/3以上的村民表決通過就可以了。
新增人口可分預留機動地
“預留機動地”本來就是國家在家庭承包制度設計之初,為了以后可能出現的人地矛盾而預留的土地。
根據規定,農村新增人口是可以要求分這部分地的。部分地方有存在為了增加村集體收入,隨意占用機動地的情況,以后國家會對此有更嚴格的管控。
發展和改革才是硬道理
農民想分地,歸根結底是希望生活有保障。所以,要從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并不一定在于要一直依賴于土地,因為人人分地,最后越分越小的話,大家最后也都沒有保障了。
而如果說農民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能夠完善,農民不再依靠土地就能生活無憂的話,這個問題自然也就從根本上解除了。
所以,韓長賦部長指出,解決人地矛盾的方法最終還是要靠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吸納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并且配套以完善的社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