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日前,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決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開展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范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活動,嚴懲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三項任務:一是強化棲息地監管。依法落實對轄區內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監督管理職責,嚴厲查處非法獵捕、擅自引入外來物種等破壞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行為,清查自然保護地內各類繁育利用水生野生動物活動。二是嚴打非法經營利用行為。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物種的執法監管,依法嚴厲查處未經批準或超期限、超范圍經營利用,未按規定使用水生野生動物專用標識,以及偽造、變造、買賣、轉讓、租借水生野生動物相關許可證件、專用標識等非法行為。三是規范繁育展演活動。全面清查水族館、海洋館等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展演場所,重點核查鯨豚、鯨鯊、海龜、斑海豹等重點物種在養情況,嚴肅查處種類、數量超過許可證記錄等行為。同時,專項行動期間將開展“水野執法記者行”活動,邀請有關媒體記者,隨行執法、明察暗訪、暗察暗訪,深挖違法違規線索,組織集中宣傳報道,加大問題曝光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強調,開展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野生動物保護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堅持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充分發揮信息化監管作用,以最嚴厲的執法、最嚴格的管理、最廣泛的監督,保障水生野生動物各項保護管理制度落實落地,切實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光明日報》( 2023年04月25日10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