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環境不同,家長的教育理念存在差距,一些家長怕學生亂花錢,所以會替學生保管,等學生長大后在歸還,這種現象再正常不過了,近日,江蘇一法院經辦了一起孩子起訴父親返還壓歲錢的案件。
據了解,男子周某與女子吳某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現均為13周歲。之后周吳兩人離婚,兩子女均由吳女士撫養。
13歲,正是調皮搗蛋的年紀,家長只要滿足他們的小要求,他們并不會在壓歲錢上斤斤計較,更何況家長把自己撫養長大,產生的花銷要比壓歲錢多很多,這一點學生的心中很有數,而有人卻因此起訴自己的父親。
江蘇13歲兒女起訴父親還壓歲錢1.68萬,事情是這樣的,父母已經離婚,兒女由母親撫養,而父親卻以保管的名義,將兒女的1.68萬元的壓歲錢拿走,多次討要都未曾返還,才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所以他們做的并沒有錯。
最后,法院判決被告周某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返還原告周某翔壓歲錢8000元、返還原告周某菲壓歲錢8800元。
既然成為了家長,就該對學生負責,竭盡全力去護學生周全,而針對壓歲錢,當學生到了一定的年紀后,是可以自己保管的,家長不該在干涉,學生也有自己的權益,可能家長會覺得是對學生好,怕學生學壞,但一味得否定學生,后果更是難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