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政策、名單和申報條件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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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0日,第十三批“3551光谷人才計劃”出爐,300個入選人才項目將獲得首筆無償資助1.57億元。哪些人才可以申請3551光谷人才計劃?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政策是什么?3551光谷人才計申報條件有什么要求?2022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申報還未開始,我們可以參考去年的申報指南,提前做個了解。今年打算申報的,可以咨詢小編輔導申報。

3551光谷人才計劃免費咨詢:15855137731(手機/微信)

一、3551光谷人才計劃包含哪些人才類別?

 

(一)3551光谷人才計劃”

 

1.頂尖科學家:一般指諾貝爾獎、圖靈獎等國際知名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及發達國家(地區)院士及相應層次的人才。

 

2.領軍人才:一般指國家級專家,國際國內行業領袖,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知名企業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國內外高校和科研機構學術帶頭人及相應層次的人才。

 

3.高層次人才:分為創業人才、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一般指曾在世界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在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擔任副教授及以上職務或相當級別職務的專家學者及相應層次的人才。

 

4.高端服務人才:分為科技服務人才和名師名校長、名醫名院長。一般指在國內外大型金融機構、知名投資機構、人力資源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機構、管理咨詢機構等有多年工作經驗或相應資質的科技服務人才;在幼兒園、小學、普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和相關教研機構工作,具有豐富教學、教研或管理經驗的教育領域人才;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管理、醫療、藥學、公共衛生及科研等工作,具有豐富經驗和影響力的醫療領域人才。

 

5.優秀青年人才:一般指年齡不超過35周歲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重點支持對推動區域產業創新發展做出貢獻的知名高校博士畢業生、海外留學生。

 

(二)光谷產業教授

 

主要支持校企兩端人才,圍繞“產學研用”鏈條環節的柔性智力引進合作。對于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在國內“雙一流”大學或央屬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三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對于高校引進的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一般為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及以上人才項目入選者,或其他符合高校聘任條件并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全職工作的產業型人才,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海鷗人才

 

主要支持通過短期服務、項目合作、科技咨詢、技術入股、合作經營等多種方式,與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合作的海外人才。

二、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政策

 

(一)3551光谷人才計劃”

 

1.頂尖科學家:“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億元的無償資助資金。

 

2.領軍人才:入選后按照用人單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給予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最高1000萬元。其中,技術價值特別高、預期貢獻特別大的,可參照頂尖科學家給予定制化支持政策。

 

3.高層次人才

 

1)創業人才:入選后給予首筆5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在入選后五年內,按照其獲得股權投資或對區域貢獻遞增情況,持續給予無償資助資金,最高1000萬元。

 

2)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入選后給予1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4.高端服務人才

 

1)科技服務人才:入選后給予5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2)名師名校長、名醫名院長:由相應主管部門制定獎勵政策。

 

5.優秀青年人才:入選后最高給予10萬元/年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

 

(二)光谷產業教授

 

1.對光谷產業教授給予30萬元獎勵。

 

2.對已經通過“中國光谷獎學金”享受光谷產業教授捐贈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本政策。

 

(三)海鷗人才

 

認定后可在三年內申請項目合作獎勵、差旅補貼和住宿補貼。其中,項目合作獎勵最高50萬元,差旅補貼最高2萬元/年,住宿補貼最高1.5萬元/年。

 

三、3551光谷人才計劃申報方式

 

為進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評價體系,引入社會評價、市場評價、用人主體評價機制,對不同類別人才實行差別化評價,鼓勵企業充分發揮引才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引進與產業發展聯動,2021年度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人才將通過發布“光谷招賢令”、集中申報(積分認定或專家評議)、用人單位舉薦、常年申報(積分認定)、以賽引才、主管部門舉薦等多渠道產生。

 

(一)“光谷招賢令”

 

1.適用范圍:適用于領軍人才。

 

2.產生方式:用人單位從即日起,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2021年度“光谷招賢榜”,經審核,符合上一年度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等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認定為2021年度“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入榜單位通過發布“光谷招賢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100萬元及以上的人才,人才到崗后,可申請認定為領軍人才。

 

3.時間周期:按“隨時申報、集中辦理、統一兌現”的原則,即日起隨時受理用人單位“光谷招賢榜”入榜申請和領軍人才認定申請,如領軍人才達5人及以上,或結合其他類別的人才遴選情況,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光谷招賢令”申報指南)

 

(二)集中申報(積分認定)

 

1.適用范圍:適用于高端管理人才、優秀青年人才。

 

2.產生方式:申報人從即日起,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填報評價模型指標,由系統進行積分預判。積分達60分及以上可申請相應類別人才,根據系統提示,完善申報信息、上傳相應認定證明材料后,由申報單位登錄申報系統核對申報人信息后確認提交。經審核,由系統確認申報人才最終積分,并分別進行排名。

 

3.時間周期:申報截止到202191524時。招才局根據系統最終排名,將高端管理人才中排名前30%(最多20人),優秀青年人才中排名前50%(最多300人)列為候選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積分認定)指南)

 

(三)集中申報(專家評議)

 

1.適用范圍:適用于創業人才、創新人才和科技服務人才。

 

2.產生方式:申報人從即日起,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并根據系統提示填報相應材料,經園區和招才局資格審核后,由第三方權威評估機構邀請專家評委,組織線上答辯評審會。

 

3.時間周期:申報截止到202191524時。招才局根據線上答辯評審會評審意見,將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專家評議)指南)

 

(四)用人單位舉薦(3551人才)

 

1.適用范圍:適用于創新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

 

2.產生方式:用人單位從即日起,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進入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填報評價模型指標。經審核后,由系統確認用人單位最終積分并排名。積分排名在前50名的,認定為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用人單位,可舉薦1名創新人才或高端管理人才。被舉薦的人才須滿足擔任用人單位中層及以上職務,稅前工資性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基本條件。另給予在區內注冊運營的湖北實驗室人才舉薦權。

 

3.時間周期:用人單位申報截止到202183124時,8月下旬確定引才企業名錄,9月份引才名錄企業完成舉薦人才信息填報。經招才局對舉薦人才核定后,將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申報指南)

 

(五)用人單位舉薦(光谷產業教授)

 

1.適用范圍:適用于光谷產業教授。

 

2.產生方式:光谷產業教授采取雙向舉薦制度。對于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用人單位柔性引進高等院校、央屬科研院所智力,由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注冊掛牌運行的湖北實驗室、國家或省級創新中心、市(武漢市)校(學校、中科院研究所)共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進行舉薦,每家用人單位可以舉薦1名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被舉薦人才須滿足副教授以上職務等基本條件。對于高等院校、央屬科研院所引進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企事業單位人才,由國內“雙一流”大學、“中國光谷獎學金”設立高校或央屬科研院所舉薦,每家主體單位最多舉薦3名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被舉薦人才須滿足擔任企業高管等基本條件。

 

3.時間周期:光谷產業教授采用線下審核流程,舉薦單位于2021930日前提交舉薦材料(材料一式兩份),經對舉薦人才核定后,將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申報指南)

 

(六)常年申報(積分認定)

 

1.適用范圍:適用于海鷗人才。

 

2.產生方式:申報人從即日起,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填報評價模型指標,經審核后,由系統確認申報人才最終積分。積分達60分及以上可直接認定為海鷗人才。

 

3.時間周期:按“隨時申報、集中辦理、統一兌現”的原則,即日起隨時受理海鷗人才認定申請。如提交政策兌現的“海鷗人才”達20人及以上,或結合其他類別的人才遴選情況,集中多批次核定2021年度海鷗人才政策兌現清單,報管委會審定。

 

(具體資格條件、工作流程等詳見2021年度海鷗人才申報指南)

 

(七)以賽引才、主管部門舉薦

 

以賽引才適用于將通過中國光谷3551國際創業大賽等國際性創業賽事產生的獲獎選手認定為3551人才;主管部門舉薦適用于對區內教育、醫療領域人才認定為名師名校長、名醫名院長。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說明

 

1.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均通過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申報(頂尖科學家、光谷產業教授除外)。申報人一次只能申請一個類別,已入選過“3551光谷人才計劃”且受過資助的,不得申報2021年度3551等各類別人才(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除外)。

 

2.申報單位已擁有2名及以上3551人才(含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須滿足上年度(或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300萬元或獲得機構投資達1000萬元條件后,可申報2021年度3551等各類別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申報單位已獲得過3551人才政策支持,或申報單位為其他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得申報創業人才項目。

 

4.一家申報單位可發布多個“光谷招賢令”,2021年度只能申請一名領軍人才。一家申報單位2021年度只能申報一名高層次人才(包括創業人才、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務人才,可申報多名優秀青年人才。其余類別申報人數根據相應申報指南規定執行。申報人或企業不得利用已入選3551的同一項目重復申報。

 

5. 對規定了申報人學歷、年齡等基本條件的,有本行業院士、國家級專家、國家級行業協會或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業部門、園區推薦,可不受學歷、年齡限制,破格申報(優秀青年人才除外)。

2021年度“光谷招賢令”申報指南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制定2021年度“光谷招賢令”申報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1.通過“光谷招賢令”入選的領軍人才,按照用人單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給予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最高1000萬元。

2.對用人單位通過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獵聘到領軍人才的,按用人單位支出的獵頭服務費用給予50%補貼,最高1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光谷招賢榜”入榜條件

屬于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領域的重點企業和研發單位,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認定為2021年度“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

1.上一年度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

2.新落戶高新區的重大招商項目,屬于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產業,且企業在所在細分行業排名全國前10的;

3.湖北實驗室、國家和省級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

4.納入國家、湖北省或武漢市科技部門2021年度“揭榜掛帥”榜單的。

(二)領軍人才認定條件

入榜單位通過發布“光谷招賢令”,選聘到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才,可申請認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

1.擔任入榜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科學家或研發總監及相當職務;

2.年薪應為100萬元及以上;

3.到職時間為202081日以后。

三、工作流程

(一)用人單位注冊申請“光谷招賢榜”

用人單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

2021年度“光谷招賢榜”,經審核,符合上述入榜條件的用人單

位可認定為2021年度“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申請截止時間為

20211231日。

(二)發布“光谷招賢令”崗位需求

入榜單位通過發布“光谷招賢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10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帶頭人或核心管理人員,人才到崗后,可申請認定為領軍人才。發布截止時間為20211231日。

(三)申請認定

入榜單位在招募到符合條件的人才后,通過人才注冊服務平臺填報人才信息,向招才局提出領軍人才認定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20211231日。

(四)集中認定

“隨時申報、集中辦理、統一兌現”的原則,即日起隨時受理用人單位“光谷招賢榜”入榜申請和領軍人才認定申請,如領軍人才達5人及以上,或結合其他類別的人才遴選情況,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五)辦理手續

通過用人單位內部公示和到崗核實后,招才局為領軍人才辦理入選手續,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撥付首筆無償資助資金。

四、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1.領軍人才入選后,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用人單位三方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其中,領軍人才應承諾在用人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可由領軍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

2.領軍人才無償資助資金在三個財政年度分三筆撥付。第一年撥付的首筆資金額度,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計算(如領軍人才到職不滿一年,可按照用人單位與領軍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稅前收入計算)。從第二年起,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計算。

3.在撥付第二筆或第三筆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領軍人才是否在崗、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和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

4.經第三方機構審計,如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未達領軍人才申報要求的,取消領軍人才資格,視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5.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后六個月內領軍人才離職的,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六個月及以上離職的,視領軍人才工作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6.存在騙取無償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相關單位、個人十年內不得申請“3551光谷人才計劃”,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相關說明

1.一家“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可發布多個“光谷招賢令”,

2021年度只能申請1名領軍人才。

2.對于在20211231日前招募到人才,但錯過2021年度領軍人才集中認定申請時間的,可申請下一批次的領軍人才認定。對于1231日前未能成功招募人才的用人單位,需重新申請下一年度“光谷招賢榜”。

3.入榜單位在申請認定了1名領軍人才后,不影響其他類別人才申報。

4.申報期間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積分認定)指南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制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積分認定)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通過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填報申請信息,申請高端管理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并根據評價模型指標進行積分預判,給予認定和支持。

 

1.入選高端管理人才的,給予1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2.入選優秀青年人才的,根據積分排名,每年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

1)積分排名前10%(含)的(最多30人),每年給予1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

2)積分排名前30%(含)—10%的(最多60人),每年給予8萬元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

3)積分排名30%以后的(最多210人),每年給予5萬元無償資助資金,連續資助三年。

 

二、申報條件

(一)高端管理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中高端管理人才認定積分達到60分及以上。

 

2.申報人應于201671日以后與申報單位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過往未在本單位、本地同一集團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一般應由申報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外籍人士可購買商業保險),擔任申報單位的高級職務。

 

3.申報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產業型企業(非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創投機構)。

 

4.入選后,申報人應承諾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九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優秀青年人才申報條件

申報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中優秀青年人才認定積分達到60分及以上,且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

不超過35周歲(198671日(含)及以后出生),且根據創業或就業類別,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創業類

1)申報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內自主創辦企業,并依法注冊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為第一大股東,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30%

 

2)申報人創辦的該企業須注冊經營滿半年以上(202111日(含)及以前注冊)。吸納就業3人及以上(以社保繳納憑證為準),有固定的辦公經營場所,符合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221產業方向。

 

3)入選后,申報人應承諾該企業連續正常經營不少于三年,且保持第一大股東身份。

2.就業類

1)申報人與申報單位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由申報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外籍人士可購買商業保險)。

2)申報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區屬國企及事業單位除外)。

3)入選后,申報人應承諾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九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冊

申報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填報申請信息,由2021年度人才評價積分系統根據評價模型指標進行

積分預判。積分達60分及以上的,可申請高端管理人才或優秀青年人才。申報人根據系統提示,完善申報信息、上傳相應認定證明材料后,由申報單位登錄申報系統核對申報人信息后確認提交,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91524:00

(二)資格審核

由所屬園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招才局復核,重點核實填報信息與提交證明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積分排序

對該批次申報人材料復核無誤后,由系統確認該批次申報人最終得分,并分人才類別進行積分排名。進入高端管理人才中排名前30%的,可進入候選名單,最多入圍20人;進入優秀青年人才中排名前50%的,可進入候選名單,最多入圍300人。

(四)擬定人選

根據系統排名情況,招才局擬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擬入選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五)辦理手續

通過用人單位內部公示和到崗核實后,招才局為3551人才辦理入選手續,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撥付首筆無償資助資金。

 

四、2021年度積分指標體系說明

1.人才積分指標體系實施百分制,采用“知識”、“經驗”、“能力”、“貢獻”、“誠信”五個維度。知識儲備是衡量人才的一個支撐點,重點通過學位、畢業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識水平;經驗主要通過曾就職單位、職務等刻畫人才的實踐積累和實踐水平;能力重點通過現任職單位、工資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現的勝任力和所必備的基本素質;貢獻主要體現在企業質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業營收及增長率等指標;誠信包括個人信用和企業信用,僅用于判斷,不進行積分。

 

2.2021年度高端管理人才積分指標中,知識占10分、經驗占20分、能力占20分、貢獻占50分,另有附加分17分(國家級行業協會任職、園區推薦、CGMA全球特許管理會計師等執業資格)。

 

3.2021年度優秀青年人才積分指標中,就業類知識占62分、

經驗占8分、能力占30分、貢獻占0分;創業類知識占62分、

經驗占8分、能力占15分、貢獻占15分,另有附加分5分(獲股權投資情況)。

五、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1.高端管理人才、優秀青年入選后,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用人單位三方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其中,人才應承諾在用人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

 

2.高端管理人才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在兩個財政年度分兩筆撥付,每筆撥付總金額的50%。首筆無償資助資金在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確認人才已全職在崗后撥付。在撥付第二筆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高層次人才是否在崗、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3.優秀青年人才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在三個財政年度分三筆撥付,第一年無償資助資金在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確認人才已全職在崗后撥付;第二年、第三年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前,需核查人才是否在崗,對正常在崗履職的入選人才,辦理后續資金撥付。人才從申報單位離職,但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就業創業的,需重新申請積分認定,積分值大于或等于申報時認定積分的,可繼續獲得后續資助;人才從申報單位離職到區外的,終止無償資金撥付。

 

4.高端管理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在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后六個月內離職的,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六個月及以上離職的,視人才工作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5.存在騙取無償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相關單位、個人十年內不得申請“3551光谷人才計劃”,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六、相關說明

1.一家申報單位2021年度只能申報一名高層次人才(包括創業人才、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務人才,可申報多名優秀青年人才,一名申報人一次只能申請一個類別。

2.申報單位已擁有2名及以上3551等國家、省區人才,須滿

足上年度(或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300萬元或獲得機構投

資達1000萬元條件后,可申報2021年度3551等各類別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優秀青年人才入選后,可繼續申請高層次及以上人才,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資金支持。

4.申報期間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專家評議)指南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制定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集中申報(專家評議)指南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創業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一般應具有一年以上創業或在高校科研院所、對應行業企業任職經驗,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報人為申報單位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直接持有申報單位股份比例不低于30%,為申報單位的實際控制人。

 

3.申報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產業型企業(非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創投機構),成立五年以內(即201671日之后成立),且未獲得過“3551光谷人才計劃”支持。

 

4.申報單位應在2021831日前擁有申報項目已授權的獨立知識產權,或獲得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

 

5.入選后申報單位實到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

(二)創新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曾在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或者在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一年以上,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報人應于201671日以后與申報單位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過往未在本單位、本地同一集團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由申報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外籍人士可購買商業保險),擔任申報項目的主要負責人。

 

3.申報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產業型企業(非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創投機構),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近三年高新技術企業;

2)近三年湖北省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

3)近三年瞪羚企業;

4)注冊并實繳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

5)上一年度研發投入不少于500萬元;

6)近三年獲得機構投資不少于1000萬元;

7)近兩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年;

8)近兩年企業累計納稅不少于100萬元。

 

4.申報單位應在2021831日前擁有申報項目已授權的獨立知識產權,或獲得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

 

5.入選后,申報人應承諾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九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報人應于201671日以后到職(過往未在申報單位、本地同一集團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曾在與申報單位同領域的科技服務機構擔任高級以上專業職務或管理職務一年以上;

 

3.申報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屬于風險投資、金融、財務、人力資源、法律、知識產權、創業孵化等領域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近兩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2)注冊并實繳資本不少于500萬元(若為基金管理公司,須直接管理基金實到資金不少于1億元);

3)單位員工數量不少于20人(以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為準);

4)服務區內企業超過50家。

 

4.入選后,申報人應承諾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九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冊及填報信息

申報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創業人才、創新人才、科技服務人才的,進入3551申報系統填報信息,于2021915日前完成信息填報。

 

(二)資格審核

由所屬園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招才局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人才,可進入現場答辯評審環節。

 

(三)現場答辯評審

委托第三方權威評估機構組織現場答辯評審會,由該評估機構負責評審方案的制定、評審指標的設置、答辯人的分組、專家評委的邀請以及對評委的意見進行匯總并出具最終評估報告。招才局負責現場答辯評審會的會務工作,并與相關部門共同對評審會進行全程監督。

 

(四)擬定人選

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評審意見,招才局擬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擬入選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五)辦理手續

通過用人單位內部公示和到崗核實后,招才局為3551人才辦理入選手續,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撥付首筆無償資助資金。

 

三、支持政策

1.入選“3551光谷人才計劃”創業人才的,根據市場認可度、產業貢獻度的情況,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按以下持續跟蹤支持的方式,最高給予10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1)創業人才入選后,給予首筆5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2)創業人才入選單位成立后至入選后三年內,累計獲得私募股權機構(境內機構需已在相關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登記備案,境外機構需已在所在國家或地區監管機構批準從事股權投資管理業務,具備當地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件,以下簡稱“基金”)投資達100萬元及以上,且最近一筆投資的投后估值達到

500萬元以上的;或累計經濟貢獻達100萬元及以上的,累計可獲得1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3)創業人才入選單位入選后三年內,累計獲得基金投資達500萬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或累計經濟貢獻達200萬元及以上的,累計可獲得2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4)創業人才入選單位入選后三年內,累計獲得基金投資達1000萬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達到8000萬元以上的;或累計經濟貢獻達300萬元及以上的,累計可獲得3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5)創業人才入選單位入選后五年內,累計獲得基金投資達5000萬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達到5億元以上的;或累計經濟貢獻達600萬元及以上的,累計可獲得5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6)創業人才入選單位入選后五年內,累計獲得基金投資達1億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達到10億元以上的;或累計經濟貢獻達2000萬元及以上的,累計可獲得10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2.入選創新人才的,給予1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3.入選科技服務人才的,給予5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四、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1.3551人才入選后,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用人單位三方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其中,3551人才應承諾在用人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可由3551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

 

2.創業人才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分多筆撥付。在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確認入選單位實到注冊資金達到100萬元及以上后,撥付首筆資金50萬元。其余資金在入選單位達到創業人才支持政策規定的條件后,向招才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確認無誤后予以撥付。其中,資助總額為200萬元-300萬元的,至少在兩個財政年度分批撥付,每年最高撥付總金額的50%;資助總額為500萬元-1000萬元的,至少在三個財政年度分批撥付,每年最高分別撥付200萬元、400萬元。在撥付后續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3551人才是否在崗、人才企業經營狀況及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等。

創業人才企業在獲得最后一筆無償資助資金三年內,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由企業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1)企業注銷或被吊銷、申報人不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2)將企業變更為區外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將企業本部或總部遷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4)基金非正常退出或實際投資一年內退出;

5)企業將投資資金直接或變相支付給投資該企業的基金或其關聯方。

3.創新人才、科技服務人才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在兩個財政年度分兩筆撥付,每筆撥付總金額的50%。首筆無償資助資金在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確認人才已全職在崗后撥付。在撥付第二筆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3551人才是否在崗、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后六個月內3551人才離職的,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六個月及以上離職的,視3551人才工作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4.存在騙取無償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相關單位、個人十年內不得申請“3551光谷人才計劃”,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相關說明

1.申報人不符合學歷、年齡等基本條件,有本行業院士、國家級專家、國家級行業協會或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業部門、園區推薦的,可破格申報。

2.申報單位已獲得過3551人才政策支持,或申報單位為其他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得申報創業人才項目。3.一家申報單位2021年度只能申報一名高層次人才(包括創業人才、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務人才,可申報多名優秀青年人才,一名申報人一次只能申請一個類別。申報人或企業不得利用已入選3551的同一項目重復申報。

4.申報期間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申報指南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制定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引才名錄”)申報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入選引才名錄的用人單位,可舉薦1名高層次人才,經認定

后給予100萬元無償資助資金。

 

二、申報條件

(一)引才名錄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后,經企業評價系統預判積分達60分及以上;

2.用人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產業型企業(非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創投機構)。

 

(二)高層次人才舉薦條件:

1.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2.擔任用人單位中層及以上職務,其中技術負責人可舉薦為創新人才,管理人才可舉薦為高端管理人才;

3.年度稅前工資性收入應為50萬元及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引才名錄申請

用人單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進入2021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經企業評價系統預判積分達60分及以上的可申請引才名錄。根據系統提示,完善申報信息、上傳相應認定證明材料。申請截止時間為202183124:00

(二)引才名錄認定

由所屬園區初審,招才局復核,對用人單位填報信息進行核實。經核實,由企業積分評價系統對用人單位打分排序,積分排名在前50名的,認定為引才名錄用人單位。另給予在區內注冊運營的湖北實驗室人才舉薦權。

(三)舉薦人才

入選引才名錄的用人單位可舉薦1名高層次人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上,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人才信息。被舉薦人才須滿足第二條申報條件中的舉薦條件。

(四)擬定人選

經對舉薦人才核定后,招才局擬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擬入選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五)辦理手續

通過用人單位內部公示和到崗核實后,招才局為高層次人才辦理入選手續,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撥付首筆無償資助資金。

 

四、2021年度積分指標體系

1.企業舉薦資格積分體系實施百分制,采用“規模”、“創新”、“成長”、“貢獻”、“信用”五個維度。規模是指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劃分的企業規模,主要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確定;創新是通過研發費用、重大成果等指標,評估企業在多大程度上能夠系統地完成與創新有關活動的能力;成長具體表現為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內部結構的不斷完善和成熟,企業功能的優化等,主要指標有營收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等;貢獻主要考察企業的納稅貢獻及增長率;信用采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該指標僅用于判斷,不進行積分。

 

2.2021年度企業舉薦資格積分指標中,規模占40分,創新占30分,成長占15分,貢獻占15分。另有附加分10分(園區推薦)。

 

五、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1.高層次人才入選后,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用人單位三方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其中,高層次人才應承諾在用人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可由高層次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

 

2.通過企業舉薦入選的高層次人才,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在兩個財政年度分兩筆撥付,每筆撥付總金額的50%。首筆無償資助資金在簽署“3551光谷人才計劃”資助協議,并確認高層次人才已全職在崗,且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高層次人才的稅前工資性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后撥付(如高層次人才到職不滿一年,可按照用人單位與高層次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稅前工資性收入核定)。

 

3.在撥付第二筆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高層次人才是否在崗、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和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高層次人才的稅前工資性收入。

 

4.如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通過企業舉薦入選的高層次人才的稅前工資性收入少于50萬的,取消高層次人才資格,視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5.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后六個月內高層次人才離職的,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六個月及以上離職的,視高層次人才工作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6.存在騙取無償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3551

谷人才計劃”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相關單位、個人十年內不得申請“3551光谷人才計劃”,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六、相關說明

1.引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入選引才名錄的用人單位僅限當年進行人才舉薦,逾期視同放棄。

2.入選引才名錄的用人單位不再通過集中申報(專家評議或積分認定)等其他方式申請3551高層次人才(創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

3.申報期間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021年度海鷗人才申報指南

為大力引進和培養高新區發展、產業進步所需的人才,配合實施3551光谷人才計劃”,鼓勵柔性使用海外人才智力資源,促進“人的回歸”向“才的回歸”轉變,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對區內企業引進海鷗人才實際發生的項目合作經費進行獎勵及差旅住宿費用進行補貼,現就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常年受理申報,集中辦理,統一撥付兌現。

 

二、獎勵對象

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上動態積分達60分及以上的海鷗人才。

 

三、獎勵及補貼標準

獎勵及補貼均要求發生于近三年(即簽訂的協議或合同時間不早于201811日),且各類票據開具時間不早于201811日。

(一)項目合作獎勵

對與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內各單位完成合作或正在開展合作的海鷗人才,給予單個項目合作費用1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可多個項目同時申報,連續三年個人累計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用人單位須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合作項目為近三年(201811日之后)通過技術研發、技術入股、學術交流合作等柔性方式主持或參與的實質性項目并有項目經費50%及以上的實際支出。

 

(二)差旅補貼

對海鷗人才因合作項目,當年(或上一年)從海外往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實際產生的機票費用進行補貼,從歐非美國家及地區往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生的國際旅費給予2萬元/年交通費用補貼,從亞太國家及地區往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給予1萬元/年交通費用補貼,連續申請不超過三年。

 

(三)住宿補貼

對海鷗人才因合作項目,當年(或上一年)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短期(三個月內)停留期間在武漢市內下榻酒店產生的住宿費用進行補貼,入住酒店月度實際費用在5000元以內的按實際費用全額補貼,補貼上限5000/月度,每個年度補貼不超過三個月,連續申請不超過三年。

 

四、申報材料

各海鷗人才合作單位(非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或創投機構)應按各申報類別的要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紙質版申報材料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序號排序后裝訂,并編寫目錄,缺少的材料應在目錄中注明。申報多類補貼的單位,需按類別分開裝訂。

紙質材料須以騎縫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版材料應與紙質版內容一致,打包壓縮后發送至郵箱,壓縮包和郵件均按2021年海鷗人才獎勵-類別(項目合作獎勵/差旅補貼/住宿補貼)-企業名稱”格式命名。

招才局及其委托單位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隨機抽取單位進行上門核驗。請各單位在提交申報材料后妥善保存各材料原件,并積極配合上門核驗工作。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或者提供不真實材料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申報單位責任,取消申報資格。

(一)項目合作獎勵申報材料

1.海鷗人才項目合作獎勵費用補貼申請表

2.人才身份證、護照PDF掃描件

3.出入境記錄或海關進出蓋章頁PDF掃描件

4.合作單位營業執照PDF掃描件

5.項目合作協議或合同(企業經營海外銷售合同除外)PDF

掃描件

6.項目支出費用對應的付款憑證、票據等材料PDF掃描件

(付款時間須不早于201811日)

7.項目進展情況報告或項目結題報告Word電子版

8.公司賬號信息表PDF掃描件

(二)差旅補貼申報材料

1.海鷗人才差旅費用補貼申請表

2.人才身份證、護照PDF掃描件

3.人才與企業的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PDF掃描件

4.出入境記錄或海關進出蓋章頁PDF掃描件

5.國際行程往返機票票面或支付憑證PDF掃描件(含航班信息、往返日期、姓名等信息,時間須為認定為海鷗人才之后)

6.公司賬號信息表PDF掃描件

 

(三)住宿補貼申報材料

1.海鷗人才住宿費用補貼申請表

2.人才身份證、護照PDF掃描件

3.人才與企業的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PDF掃描件

4.出入境記錄或海關進出蓋章頁PDF掃描件

5.在武漢市內下榻酒店開具的住宿費用發票PDF掃描件(含住宿日期、入住及離店時間、姓名等信息,時間須為認定為海鷗人才之后)

6.公司賬號信息表PDF掃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蓋人才企業公章,蓋章后按類別分別掃描成單個PDF,同類材料掃描進同一份PDF,并按上述編號和名稱命名。

 

五、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冊

申報人才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填報評價模型指標,進行積分預判。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完善各項指標信息,上傳相應認定證明材料。

(二)材料審核

由園區和招才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重點核實填報信息與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三)積分認定

根據系統積分情況,積分達60分及以上即認定為海鷗人才,提交相應撥付資料即可申請獎勵及補貼。

(四)集中兌現

招才局審核海鷗人才獎勵及補貼金額,報管委會審定后,統一辦理撥付手續。

 

六、2021年度積分指標體系

1.人才積分指標體系實施百分制,采用“知識”、“經驗”、“能力”、“貢獻”、“誠信”五個維度。知識儲備是衡量人才的一個支撐點,重點通過學位、畢業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識水平;經驗主要通過曾就職單位、職務等刻畫人才的實踐積累和實踐水平;能力重點通過現任職單位、工資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現的勝任力和所必備的基本素質;貢獻主要體現在企業質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業營收及增長率等指標;誠信包括個人信用和企業信用,僅用于判斷,不進行積分。

2.2021年度海鷗人才積分指標中,知識占20分;經驗占0分;能力占70分;貢獻占10分;另有附加分5分(國籍戶籍情況)。

 

七、獎勵資金管理

1.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獎勵資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撥付計劃。

2.存在騙取獎勵及補貼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海鷗人才資格,追回已發放的獎勵及補貼資金,相關單位及個人五年內不得申請各類人才計劃,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八、相關說明

1.已享受“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才政策的,不再申報海鷗人才。

2.申報人認定為海鷗人才后,有意向全職回國發展的,優先推薦其申報國家、省、市、區級人才計劃,對入選各類人才計劃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資助政策和配套服務。

 

九、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申報指南

為支持校企兩端人才,圍繞“產學研用”鏈條環節的柔性智力引進合作,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各類別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制定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

指高新區企事業單位近三年(201871日以后到職且過往未在本單位、本地同一集團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柔性引進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師或科研人員,在企業事業單位負責項目研發和攻關等任務。

(二)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

指高校或科研院所近三年(201871日以后到職且過往未在本校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從高新區企業中選聘的高端人才,在院校兼職或承擔教研等任務。

二、產生方式

(一)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

按照引才單位舉薦的方式,由引才的企事業單位推薦產生。每個企事業單位每批次可舉薦1位人才。

(二)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

按照引才單位舉薦的方式,由引才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推薦產生。每個高校或科研院所每批次可以舉薦3位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

按照入選人數給予舉薦單位30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資金,資金由舉薦單位統籌,可全部或部分用于人員津貼。對已入選“3551光谷人才計劃”的人才,不再重復享受本政策。

(二)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

按照入選人數給予舉薦單位30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資金,資金由舉薦單位統籌,可全部或部分用于人員津貼。對已經通過“中國光谷獎學金”享受光谷產業教授捐贈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本政策。

 

四、申報條件

(一)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

1.舉薦單位為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注冊掛牌運行的湖北實驗室、國家或省級創新中心、市(武漢市)校(學校、中科院研究所)共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當年度“3551引才重點企業名錄”單位。國家和省級創新中心指由主管部門批復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

 

2.被舉薦人一般具有博士學位,正在國內“雙一流”大學或央屬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三年以上,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需求,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171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舉薦人一般應滿足任職責任之一:在舉薦單位開展項目研究和科技攻關、各類人才的培養培訓;協助解決研發或生產中的實際問題,提供技術技能研究咨詢;推動舉薦單位對接高校科研成果中試放大和產業化,積極轉化科技創新成果。

 

4.入選后每年在舉薦單位工作(服務)不少于三個月,連續工作(服務)不少于三年。

 

(二)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

1.舉薦單位為國內“雙一流”大學或央屬科研院所。

2.被舉薦人一般為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及以上人才項目入選者,或其他符合舉薦單位聘任條件并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全職工作的產業型人才。被舉薦人所在企業一般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是企業的技術骨干或總監(或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171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舉薦人一般應滿足任職責任之一:參與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學科與學位點建設、研究生培養方案制訂或修訂、教材開發、教學改革等工作;指導或聯合指導研究生,承擔研究生實踐課程的建設和教學工作;與高校聯合開展項目申報、科學研究、科技開發、成果轉化;推動所在企業與高校共建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

4.被舉薦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聘期應在三年及以上,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需求,每年滿足高校或科研機構的教學或科研時間要求。

 

五、工作流程

(一)填報資料

被舉薦人或舉薦單位,通過3551光谷人才網”,下載申報模板,并按照要求填寫并準備相關申報資料。

(二)資格審查

1.申報光谷產業教授(高校→企業),由舉薦單位所屬園區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招才局復核。重點核實被舉薦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人事關系、與舉薦單位的合作項目等關聯情況。

2.申報光谷產業教授(企業→高校),由被舉薦人所在企業所屬園區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招才局復核,重點核實被舉薦人社保、個稅繳納地需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被舉薦人所在企業情況,以及在舉薦單位的崗位職責,舉薦高校或科研院所背景,雙方的聘用協議(聘書、合同等)。符合條件的,可擬定推薦人選。

(三)現場核實

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被舉薦人到舉薦單位的到崗情況、工作情況進行現場核實。

(四)擬定人選

根據第三方機構核實結果,招才局擬定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擬入選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五)辦理手續

招才局為入選光谷產業教授的人才和舉薦單位辦理入選手續,簽署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資助協議,為入選人才頒發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榮譽證書,撥付資助資金。

 

六、申報時間

2021年度光谷產業教授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1015日。

 

七、嚴正聲明

3551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關于3551光谷人才計劃申報,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3551光谷人才計劃免費咨詢:15855137731(手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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